您好!您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并咨询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后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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