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报名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解读会 一、适用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学位本科生;毕业后来沪就业 二、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名参加 具体举办信息将会即使更新,请持续关注我们。 或点击链接获得更多政策类资讯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2301、2309室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