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由于今年社保基数调整申报通道已经开启,所以,前来咨询如何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朋友也很多。所以,今天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希能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根据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共涵盖五大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每月工资性收入x12+各类奖金、补贴、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年终奖等)/12个月 对上年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来计算。 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内容。 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的,根据基数下限缴费;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高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在目前的上海居转户的政策中,对社保其实也是有明文规定的! 拓展阅读:2021年上海落户政策不论放宽与否,社保缴纳三地要一致 案例说明:刘先生在一家公司就职,2020年1月-6月,每月工资性收入为8000元,7月涨了工资,于是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工资性收入为元,年终奖8000元。 刘先生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8000元x6+元x6+8000元)/12个月≈9667元/月 以上均为往年入职的“老员工”的核算标准。 如果是今年入职的“新员工”,则是以下情况: 新员工进单位首月工作满全月的,月缴费基数按照首月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 如果新员工近单位首月工作未满全月的,月缴费基数按其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但次月起单位需要按照其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缴费基数并进行调整。 最后,想告诉大家,单位和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者不缴社会保险费,都不具有左边法律右边效力。单位少缴社会保险费是对职工权益的侵害,将影响个人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同时社保基数也会影响到各位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申请,千万要重视! 拓展阅读:2021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原来社保有这么多左边加分右边项!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2301、2309室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