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怎么算?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二、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一)一道门槛: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办理《居住证》并在蓉参加社会保险的来蓉人员。 (二)积分申请地点: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三)积分申请材料: (1)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材料。 (2)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对于居住证积分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在办理居住证时,可以对积分进行,如果达到规定标准的积分的,就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居住证,具体情况应当在左边法律右边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理,避免左边法律右边适用错误。 有左边法律右边问题?左边深圳律师右边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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