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申请人前来咨询陈老师: 老师,我居住证已经满足政策要求的84个月了,是否能去办理居转户申请手续了呢? 老师解答: 上海居转户政策中的确表明“依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 但同时,下方条件中有表明: “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和“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两项条件。 这就涉及到我们上次讲的内容,特别针对“依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这条政策进行了详解解释,没阅读过的朋友可以去补补课。 今天老师讲的主要是申请上海居转户的常见概念误区和对政策的不正确理解。 误区一: 居住证刚满84个月的第二天就提交申请 很多申请人在居住证办理前,就开始累计上海社保了,社保和个税累计早就满足了84个月,申请材料也早已准备好。 到了居住证84个月满足的第二天,就去提交落户申请。 结果自然是十分惨烈的,被拒了不说,还需要再多累计社保和个税。 为什么呢? 因为非持证期间缴纳的社保和个税是不能作为有效社保累计的! 而且即使社保和个税满足条件,居住证持证的第84个月刚满足时,这个月的社保和个税肯定还未实缴,即使递交了申请,也会因为这个原因被退回。 小贴士: 个税缴纳可查询的记录,一般会在下月显示,而社保缴纳的实缴记录一般会在后月(也就是滞后两个月)显示,只有等所有缴纳的社保和个税都显示后,才能去提交申请,不然绝对会被退回。 很多申请人因为已经等待了7年之后,对近在眼前的上海户口自然把控不住也实属正常。 不过申请有申请的规则,建议申请人不要太早提交申请,而是用等待社保实缴到账户的两个月,再仔细核实一下自己的社保和个税缴纳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误区二: 担心同一个月的社保和个税是否匹配 社保和个税需要相匹配是作为居转户落户申请的最基本条件,每提到这个问题总有申请人会来咨询老师: 陈老师,我社保和个税已经对应了呀!怎么才算是“合理对应”呢? 陈老师,我今年工资涨了,递交的个税基数比社保多了三千块,这个会不会影响我的社保和个税合理对应啊?会不会导致申请失败啊? 首先,申请人在焦虑前,一定要清楚一个概念: 决定今年社保的对应个税是去年的个税,而非今年的个税! 今年对应的个税,影响的是你明年的社保! 所以不必担心同一个月的社保和个税是否相匹配。 最后,有任何居转户的疑难问题 欢迎随时咨询陈老师和客服阿喵P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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